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6、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岗位要求
1、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董秘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2、有上市公司董秘背景,知名券商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信息披露规则,熟悉公司内控与治理;
4、工作严谨,逻辑清晰,具有很好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