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认同光大文化、人品正直、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出现违纪违规的事件,无不良品行记录;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业务能力;
3、大专(含)或以上文化程度;
4、原则上要求经济金融类、会计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对公客户、产品、业务和服务营销,制订和实施营销服务方案,开展客户关系管理与维护;
2、负责市场、客户和信贷业务调查,开展对公客户评估评价、业务谈判、授信申报和贷款发放;
3、负责信贷资产分类、质量管理、收贷收息和信贷风险防范、控制与化解等。
招聘要求:
1、银行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
2、具有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贷款调查报告和一般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较强的市场开发维护、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者优先;
4、35周岁(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