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对公司标品投资、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2.对信托文件与投资文件进行审查。
3.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4.参与法律合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指引、业务标准、合同范本的起草与修改。
5.对法律问题、监管政策进行研究。
6.对接外部法律中介机构。
7.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财务、风险管理、金融等相关专业。
2.信托、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券商等资管机构或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3年以上。
3.对标品、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前台和中台的工作经历皆可。
4.工作思路清晰、沟通能力强;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适应高效率工作节奏;可接受短期出差。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CPA、CFA等一项以上;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者优先考虑。